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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所有男人都像我前任/自杀三次以后

时亦南勾勾唇,皮笑肉不笑和宋玉珩握了手,眼睛往下一瞥,看见白一尘手上拎着的鲜虾时问道:“你们刚刚去超市了吗?怎么还拎着虾?”

“是的,这是我们刚刚去超市买的。”白一尘回答道,没有提及这虾是宋玉珩想吃的,“宋老板今天会到我们家里吃饭,所以我得买点好菜招待他。”

白一尘话里“我们家”一词让时亦南心情好了点,脸上的笑容让也终于真诚了些,他低头对白一尘柔声道:“我帮你拎吧。”

“嗯。”白一尘没有拒绝。

不过那袋鲜虾刚转移到时亦南手里,站在时亦南身边的另一个男人就说:“时总,还是让我帮您拎吧。”

他一开口,白一尘才发现他就是时亦南的那个男秘书白维欢,不过他同样也顶着一张时亦南的脸,如果他不说话,白一尘根本就不知道他是谁。

见白一尘的目光飘过来,白维欢尴尬地对他笑了笑,心里却早已翻江倒海,有些后悔自己的多嘴。

时亦南今天依旧提早翘班了,早上他刚到公司,时亦南就让他去订一束卡罗拉玫瑰,说等会去接白一尘下班时要送花给他一个惊喜,但是他们来到画室后却扑了个空,白一尘的助理唐乙告诉他们,白一尘早上在画室坐了一会后就走了,也没说去哪,只是说有事给他打电话就行。

时亦南没能接到白一尘,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了,离开画室后就拿出了手机想要给白一尘打个电话问问他去哪了。时亦南看手机看得专注也没注意周围的人,而白维欢看时亦南脸色不好,就不好插话问一下他自己能不能先回家,就只能无聊地看着周围的风景,结果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

他看到时亦南很宝贝的男朋友那个长得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青年,此刻正和一个男人有说有笑地朝画室这边走来。

白维欢在时亦南身边干了三年了,这三年来他陪在时亦南身边处理各种大小事务,参加各种宴会,见过不少大老板身边的美人,但是见了白一尘之后,他才发觉先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过是凡桃俗李,寡然无味。

就好像白一尘身上就有一种独特的魔力,他温柔含笑时,就恍若一场春雨,浇在人尚在冬日里的心田上,生生开出一杈白梨花;慵散睨人时,目光流转间又柔情万里如波,里头藏着缱绻缠绵的情意,像把锋利的刻刀在心上划下抹不去的深堑。

所以他可以是人心中那一缕摸不着抓不住的白月光,也可以是那心尖上忘不了点不掉血色痣,可偏偏时亦南捞走了这轮月,那虚无缥缈的月光成了他床头的小夜灯,心尖上的血痣也变成了手里芬芳的红玫瑰,任他掌握。所以也难怪时亦南过了那么多年,还是对他念念不忘吃惯了珍馐,哪还嚼得下俗物?

这世间,千金易求,美人难得。

但也因此,白维欢根本不懂时亦南为什么要丢掉他的美人去寻千金,不过他如果能懂,或许今天坐在时亦南那个位置上的人就不是时亦南,而是他了吧。

白维欢望着白一尘愣神了许久,才想起去提醒时亦南:“时总,那个人好像是白先生吧……”

时亦南闻言放下手机,朝白维欢所指的方向望去,但他脸上因为看到白一尘而出现的笑容,在看见白一尘身边的那个男人时瞬间淡了下去,冷漠无声地望着那两个人朝自己走来。

白维欢一开始还觉得这很像捉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