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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人人都爱本道长(NP总攻)

模样,五千年修为尽失,如果说在这世上有什么人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渡劫失败的事,我那几个徒儿、我那些老情人们,顶天了也只能排第二,而第一非凤元莫属。可是放眼这天下,能修补受损的元神的,除了凤元手里的混元鼎炉,我也实在想不出其他东西来,因此我也只能咬着牙去找他。这也是我没有在云尧受伤后第一时间就去找凤元的缘故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想让凤元看见我如今这副落魄模样的。

我叹了口气,道:“倒也不是不喜欢。”

毛团歪着脑袋道:“那少爷你喜欢他?”

我干笑两声,道:“这个么……说出来你这小狐狸也不会懂的。”

我是的确喜欢过凤元的,甚至想过一辈子跟他在一起,只是我那时太小,没想到一辈子究竟有多长那是很长很长很长的一段时光,久到沧海桑田什么都变了。

在父母的熏陶下,我自然是什么都要与凤元争上一争。不过我灵虚真人又是什么人,说是较量,其实凤元自小就没怎么赢过我。譬如幼时我们去荷塘里抓鱼,我抓十一条,凤元只能抓十条;去田里偷番薯,我偷十五个,凤元只能偷十三个;就算是元宵节里比谁元宵吃的多,我吃二十五个,凤元也只能吃二十四个……好巧不巧,他永远就差我一个。

就因为凡事都喜欢和凤元比,因此我成天都和凤元厮混在一块儿。其实凤元自小就是人中龙凤,过去在我们的小村子里他是最英俊……哦不,是除了本真人之外最英俊的少年,后来我出了小村庄,游历天下,发现便是放眼这全天下能与凤元媲美的人亦寥落晨星。时间久了,我又怎会不喜欢他?认真说起来,他才是叫本真人动这颗凡心的第一人。

毛团一脸困惑,缠着我问道:“少爷少爷,你和他认识很久了吗?”

我嗤笑道:“久?久这个字如何形容得了?我跟他还是凡人的时候就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我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和爹娘在一起的时间都要长。”

小狐狸发出了哇的惊叹声,毛茸茸的大尾巴晃得飞快:“那那,那为什么,少爷你成了道修,他却是魔尊?”

我屈起手指用力在他的狐狸脑门上敲了一下:“笨狐狸,会不会说话?我是道修,他是魔尊?你应该说‘为什么少爷你成了举世无双的预备仙人,他却是个魔修’?”

毛团用爪子抱住被我敲疼的脑袋瓜子,用大尾巴盖住了脸。

我眺望远方,回想着五千年的过往,不仅慨叹。